第27章 瞒天过海吞蛟龙
的义务。
我自然点同意了,她们早就是我的了,不然能那么巧,让郑御河一下就拿到话筒,话筒的声音刚好让听到?
本来魏长峰等还想抵赖,但郑御河的大夫(红玉)居然出示了郑御河前几天写好的遗嘱,这下大家都没话说了。
这遗嘱是我那晚控制郑御河写的,事后给了红玉,要她配合,话筒也是我早设计好的,被我征服后,她对我是言听计从。
本来郑御河有现在的成就也有她的功劳,有一部分是他的嫁妆,她当初也是为了不被收回而嫁给还是平民的郑御河的。
(法律规定,先直系,再直系婿,再旁系,再旁系婿,都没有的收归国有)谁想郑御河居然割掉她的,这到也罢了,被虐待也是有的,她还能忍,甚至自己儿被了也能忍,这事也常见。
但郑御河虐杀了一个造让她害怕了,于是投靠了我。
合该郑御河短命,我本来打算让他活10天的,谁想第8天就有来催命了。
正式签收了郑御河的财产后,我将一部分零散的公司以不便于管理为由私下卖给了几个小资本家兑换了不少现金,同时分化了资本家内部的阵营,并暂时以等待进修为由脱离事件中心,有时间打牢根基。
为了庆祝这一天,我让韩玉芬先去郑宅准备,等到了6点带着二妈、三位姐姐,一起去郑宅庆祝,同时还打电话要我所有的以及妈妈和三妈过来。
可以想象今晚会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夜晚。
的义务。
同意了,她们早就是我的
婿,再旁系,再旁系
了也能忍,这事也常见。